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5月14日发布《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7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城乡品质显著提高,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河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河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全面建成。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年5月11日)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到2027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城乡品质显著提高,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河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河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全面建成。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为主体,其他功能区域为补充的主体功能分区。坚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39万平方公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政策。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空间,优化海洋空间功能布局。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到203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政策要求。大力削减煤炭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到2027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达到13700万千瓦;到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大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力度,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进园区、进大宗产品储运基地、进粮食仓库。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全省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到2035年,全省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绿色集疏港比例达到95%以上。
(四)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到203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41%以上。
三、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五)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到2027年,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国家要求;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在达到国家要求基础上持续下降。
(六)持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要求。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协同推进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到2027年,白洋淀水质保持Ⅲ类,全省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国家要求,美丽河湖、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七)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联动监管。健全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到2027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全省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8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八)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到2027年,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打造山清水秀生态空间
(九)筑牢自然生态屏障。构建“两屏两带三区多廊”生态修复格局。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展自然生态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勘界完成率达到100%。
(十)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修复。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继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草原和湿地修复保护力度。到203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规划指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低于75%,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4%左右,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十一)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全面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到2035年,全省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五、守护美丽河北生态安全
(十二)切实维护生态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省级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生态安全调查评估。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
(十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健全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强化核技术利用等监测、应急、安全管理,做好近岸海域辐射环境监测。
(十四)强化生物安全防控。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检测、识别、评价,强化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落实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要求。用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持续开展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跟踪监测、影响评估和防控。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十五)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变化影响监测和风险预警。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十六)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实施环境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健全环境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六、建设和谐宜居美好家园
(十七)打造美丽建设实践样板。落实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到2035年,雄安新区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基本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十八)建设美丽城市。推进首都都市圈、石家庄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与保护,提高大中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推动小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发挥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和雄安新区在建设美丽城市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九)建设美丽乡村。因地制宜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和厕所改造,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4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二十)开展探索创新。推动将美丽河北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创新。鼓励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到2027年,全省获得生态环境部授予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总量不少于24家;到2035年,不少于30家。
七、开展美丽河北建设全民行动
(二十一)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充分融入党员干部培训、国民教育体系。鼓励通过文学、戏曲等形式,利用博物馆、档案馆、展览馆等宣传美丽河北建设生动实践。
(二十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树牢绿色旅游发展理念,持续提升“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影响力。推进“光盘行动”。鼓励绿色出行。推进设区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持续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
(二十三)建立全社会行动体系。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推行绿色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八、加强美丽河北建设保障
(二十四)强化机制创新。健全支撑美丽河北建设的地方法规体系。健全国土空间、自然资源资产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等相关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强化对生态和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十五)强化政策激励约束。深入推进资源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合理制定和调整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二十六)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开展美丽河北建设重大科技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融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工作,积极培育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十七)强化智慧环保管理。构建美丽河北数字化治理体系。实施生态环境信息化工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卫星载荷、卫星遥感、数据平台和应用能力建设。大力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
(二十八)强化工程项目保障。建立美丽河北建设项目库,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探索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有效模式。
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河北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化组织推动和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细化任务举措,推动末端落实。各地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对美丽河北建设的政策支持。开展美丽河北监测评价,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河北建设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