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陕西省榆林市煤炭开采、火电、化工、金属镁冶炼等行业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工业固废产生量逐年增加,并成为制约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大宗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调研,在分析工业固废环境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提升榆林市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
榆林市工业固废呈现出三个“集中”的特点:一是行业集中。主要集中在煤炭开采、火电、煤化工、金属镁冶炼等行业,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含气化渣)、电石渣、金属镁渣、脱硫石膏为主,占总量的86%以上。二是区域集中。主要集中在榆阳、横山、神木、府谷、靖边5县市区,其产废量占全市的98%以上。三是企业集中。全市年产固废在25万吨以上的重点企业有76户,其产废总量占总量的82%以上。总体来说,榆林市固废问题可以归纳为“两大一低”:固废基数大、环境监管难度大、综合利用水平比较低。
近几年来,榆林市围绕固废“三化”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编制出台《榆林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快推进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累计建成17个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每年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1600万吨。目前,榆林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从2020年的28%提升到2023年的48.6%。
为进一步规范固废管理,破解榆林市工业固废环境管理难题,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推进相关工作。
首先,强化规划顶层设计。落实《榆林市工业固废“十四五”污染防治规划》《榆林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划时要同步制定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指标及保障措施,加快落实园区及重点项目固废综合利用配套项目建设。建立固废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正常生产的煤矿、火电厂、煤化工企业均配套建成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或落实综合利用措施;金属镁冶炼企业探索配套建设镁渣综合利用项目,全市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其次,创新固废管理模式。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审查制度,确保落实有效可行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探索实行“以废定产”制度。同时压实企业责任,实行固废环境台账化、精准化、数字化管理,鼓励企业积极拓展固废综合利用途径。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为抓手,树牢“科技为先”“项目为王”发展理念,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严格日常监管,建立固废信息化管理一张网,构建大宗固废物联网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固废全周期实时动态监管。
第三,拓展利废产品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从固废产生、运输、处置、产品利用等各环节规范引导,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市场化体系。住建部门制定新型建材领域固废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及推广方案,交通部门制定交通道路建设领域固废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推广方案,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报批固废综合利用产品相关质量标准。提高利废产品绿色采购比例,同时积极拓展周边市场,加快形成榆林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需求拉动机制。
第四,破解产业发展难题。一是明确“填沟(坑)造地”政策。打通资源规划、林草、农业农村政策壁垒,利用矿区露天矿坑、自然沟壑地带,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回填造地工作,在消纳固废的同时,改善矿区地理地质环境。二是优化固废渣场管理。加强工业园区或重点项目配套渣场建设运行,保障固废处置兜底服务,鼓励在技术、市场、政府支持引导等多方面条件成熟情况下,开展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三是妥善解决历史渣场。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固废堆场,在环境风险评估可行的前提下,由县市区政府开展原位修复和复垦。四是增加政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部门利废产品绿色采购和财税优惠力度,资源规划部门将煤矸石综合利用纳入相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使用范围。
作者: 来源:中国环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