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3-02-23 15:54:00 浏览次数:16

2月2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我们邀请到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先生,介绍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生态环境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安排部署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月16日—17日,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总结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
  过去一年,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从经济发展态势、气候条件、工作基础和国际形势看,未来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大压力。
  生态环境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切实增强系统观念,坚定不移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更加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去考量,更加自觉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抓好七大重点任务: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二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三是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四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五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体系与能力;六是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七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研究出台绿色金融、贸易和行业发展政策。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公开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被督察对象通过省级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2023年2月9日,江苏、内蒙古、西藏3省(区)公开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宣传引导、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的作用,推动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精选了中央主要媒体重要报道和各地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汇编形成《督察成效》一书,已于近日出版发行。
  三、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为推动落实刚刚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各主要职能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于今年1月正式印发。
  《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巩固了工作基础、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细化了《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完善了社会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
  《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各部门拟主要开展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共十章50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1”就是实现一个目标,即:持续改善全国声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5”就是深化五类管控,即: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4”就是强化四个方面,即: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加强监测、严格执法,抓好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依法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稳步提高噪声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四、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2022年,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一揽子工作措施,不断彰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力度与温度。
  一是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决维护生态环境执法严肃性。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10万个,累计罚款76.72亿元;配套实施五类案件9850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为143件,罚款金额为1.55亿元,查封、扣押案件4836件,限产、停产案件629件,移送拘留案件281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27件。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警醒震慑作用。
  二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有效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各地将4.49万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企业50.99万家次,较2021年减少16.1%,有效降低监管频次。同时,持续推动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各地通过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帮扶指导等措施,帮助企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开展2023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部署推选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
  活动旨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展示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场景,进一步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增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
  推选结果将在2023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向社会公布。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代表、十佳公众参与案例代表及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代表将受邀参加2023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自2018年开始,生态环境部每年会同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推广,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推动社会各界共建美丽中国。
  下面,请黄小赠司长介绍情况。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
  黄小赠: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长期以来各位都十分关心、支持并且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宝贵的贡献,借这个机会向大家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下面,我简要通报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关切的问题。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作为,奋力拼搏,碧水保卫战向纵深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推动黄河保护法出台。积极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022年—2024年),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全力支持配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印发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长江、渤海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9成以上,推动解决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完成黄河中上游及汾河流域6省30地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实施长江经济带和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巩固深化工业和城镇水污染防治。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出台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进县级城市及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国累计划定1.96万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继续牵头摄制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交办地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34个。
  二是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修订完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累计将344万多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推进排污口管理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印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发布首批26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水生态环保工作,推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牢牢守住水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022年,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国家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降低2.1%、6.8%。
  尽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瓶颈制约和挑战,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如黑臭水体从根本上消除难度较大,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截污治污还不到位,蓝藻水华、水生态失衡问题依然存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不断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稳定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中国青年报:去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行动方案,请问目前进展状况如何?过程中是否遇到一些困难或者问题?是如何解决的?谢谢。
  黄小赠: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去年9月,生态环境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这个行动方案很重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长江保护修复四大攻坚任务和六项重要保障措施,总共有34项具体工作。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各部门推动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工作指引。《行动方案》发布以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各项任务进行明确的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作为牵头抓总的部门,及时开展了政策解读。去年9月份《行动方案》发布后,我们召开了媒体吹风会。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调度,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这里有组具体数据。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任务完成9成以上,推动解决了2万多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一致称赞。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地区开展“三磷”专项整治“回头看”,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和彻底解决。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回头看”,存在环境问题的1137座尾矿库,已经完成整改843座,余下的我们还会紧盯地方整改到位。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监测。继续牵头拍摄制作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推动突出问题整改。2018年-2021年,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披露了623个突出问题,已经完成整改571个。
  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2022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98.1%,同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长江干流水质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正如这位记者朋友问到的,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行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有的地方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形成工作合力不够;一些地方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意识还不强,认识水平还不高,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一些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问题还依然存在,水生态系统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城乡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地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全面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各项要求,深入推进《行动方案》落地见效。组织开展《行动方案》实施成效跟踪评估,及时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引导各地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在长江流域探索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补齐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推进建立“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新格局,加强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的具体实践。
  2021年以来,我们聚焦长江上、中、下游不同地区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指标体系,这是一个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操作层面实现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去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长江全流域水生态监测工作,完成了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湖泊水库等50个水体,水生植被、水源涵养区、自然岸线等多项指标监测工作,初步建立了水生态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同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后拟于近期印发。2022年—2024年试点期间,我们根据每年的水生态监测数据,开展评价考核试算工作,并结合实际评估效果不断修改完善评分细则,确保考核结果能真正体现各地保护和修复成效,与人民群众客观感受保持一致,为2025年在长江流域正式开展水生态考核奠定坚实基础。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去年7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发文提出,2022、2023、2024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达到40%、60%、80%,我们看到由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还有一些城市存在返黑返臭现象。我们今后重点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制定完善黑臭水体治理有效措施?
  黄小赠:城市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除水体黑臭、实现清水绿岸,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吹响了向黑臭水体宣战的冲锋号。
  几年来,各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从目前情况来看,“十三五”纳入黑臭水体监管清单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大家到各地走一走、看一看,会有切身体会,黑臭水体少了很多。黑臭水体经过治理变成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十三五”基础上,把黑臭水体整治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同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牵头印发了《“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巩固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两个文件印发以后,各地认真开展县级城市及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2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顺利完成40%的年度目标任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保障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卫星遥感、明察暗访、独立调查等方式,聚焦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低、直排环境、截污治污不彻底等,精准识别突出问题以及工作滞后地区,有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向各地发出通报预警,压实地方治污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技术帮扶。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强对各地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我们之前建立了很好的机制,及时发布黑臭水体整治有关信息,今后继续完善这个机制。凡是出现返黑返臭的,或者人民群众有举报反映的,包括新闻媒体朋友到各地调查了解到的问题,我们都会及时纳入清单,向地方发出预警通报,督促相关城市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谢谢。
  南方日报:去年国务院发文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印发了落实文件,请问两次发文释放了怎样的信号?刚才您提到了一些排污口监管方面的工作,能否介绍一下具体进展情况。谢谢。
  黄小赠: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排污口虽小,但是对水环境的影响大。这个小小的口子,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这是一个“牛鼻子”,抓住、抓好、抓实、抓牢这个“牛鼻子”,有利于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全面整治,实现水陆统筹、以水定岸。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及重点举措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前不久,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又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今后三年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对于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按照《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各地正在全面开展排污口查、测、溯、治各项工作。根据我们调度的数据,全国已经累计排查24.5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入海排污口近23万个,约三分之一完成了整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审批了入河排污口8000余个,备案入海排污口900余个。在明确工作要求的同时,生态环境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强化工作保障,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打好“组合拳”,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比如说,生态环境部正在牵头抓紧制定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排查、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将陆续出台。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制定印发流域海域局审批权限划分方案,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便民惠企,让群众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腿。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初步建成信息化管理平台,满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各类数据信息化、可视化管理需求。
  排污口整治涉及资金量比较大,尤其是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工作,都是需要真金白银投入的。这几年,各地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吸引专业化治理公司和社会资本参与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小口子撬动大市场,带动了一批控源截污、环境基础设施、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发挥了社会资本的治污效益,为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从2019年开始,在长江、渤海开展了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发现一些地方在排查整治过程中避重就轻,追求数量不求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市县自查-省级核查-流域海域局抽查”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地方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的作用,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去年11月,财政部下达的2023年生态环保资金预算中,新增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项,这是否意味着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成为今年的重要任务?会有哪些重点安排?
  黄小赠:刚才给大家介绍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农村黑臭水体更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生态环境部出台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作为“十四五”重点任务予以推进,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齐头并进。到2025年,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各地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将群众反映强烈、面积较大的4000余条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2023年,全国计划完成800余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相关任务已分解下达给各省份。围绕这一目标,生态环境部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试点。为加快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典型技术模式和长效机制,2022年,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对全国15个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申报治理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奖补。2023年,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督促各地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性、系统性治理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同时,今年两部门还将继续遴选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完善排查要求,细化成因分析,规范治理效果监测评估,强化水体长效管护,推动整治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三是提升整治成效。以国家监管黑臭水体为重点,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完善日常监督评估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加强调研评估,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取得整治实效。谢谢。
  科技日报: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请问生态环境部去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如何?对比往年有什么变化?
  刘友宾:2022年,生态环境部共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1294件,包括人大建议818件,政协提案476件,数量同比增长26.4%。
  从建议提案内容看,涉及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建议提案最多,占承办总数的20%以上;同时,代表委员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治理、生态修复与补偿等方面提出较多建设性意见建议;此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给予较多关注。上述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
  同时借这个机会,我也想介绍一下本届政府以来生态环境部办理建议提案情况。
  2018年—2022年,我部共承办建议提案4774件,其中主办1353件,承办的建议提案总数和主办件数已连续五年增长,总数和主办件数同比上届增长均达到20%。
  从这5年情况看,代表委员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改革、发展战略建言献策。2018年,代表委员们重点关注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集中在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2019年,涉及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山水林田湖草修复等建议提案增加较多。2020年,多数建议提案关注“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2021、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
  五年来,生态环境部坚持将办理建议提案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和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认真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代表委员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代表委员们高度关注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为例,去年,结合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持续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生态环境部将以更高标准办理好建议提案,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更好地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海报新闻:近年来我国湖泊水质有所改善,但是相较于河流改善幅度要小,请问原因是什么,湖泊治理方面我们积累了什么经验,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呢?
  黄小赠:谢谢这位记者朋友。我国湖泊众多,由于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生态功能等不同,决定了不同的湖泊,保护目标、治理任务和技术路径差异性比较大。有的湖泊生态价值高,生态功能重要,要重点治理、重点保护。湖泊是流域内地势相对低洼、流水汇集的地方,承担着调节河川径流、提供水源、防洪灌溉、生物栖息、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重功能,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往往会比河流要大一些。
  去年全国开展监测的210个重点湖泊水库中,水质优良比例为73.8%,劣V类比例为4.8%。全国重点湖泊水华情况基本处于2016年以来的偏低水平,总体受控。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有两方面难题:一是城乡面源污染短板未有效突破。近年来,我国工业、城镇生活等点源治理成效显著,但面源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不少湖泊污染负荷依然较大,尤其是汛期,往往一场大雨就将全部污染物“零存整取”冲入河道。监测数据表明,汛期入湖河流污染强度明显高于非汛期,反映出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还有短板。二是部分湖泊生态系统失衡。长期的高强度开发导致河湖周边缓冲带面积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应有的生态功能,水生生物链结构和水生植被遭到破坏,草藻系统失衡,进一步扩大了蓝藻竞争优势,引起生态系统的负反馈。
  为在上述关键环节实现突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这几年下大力气,积极探索推进湖泊治理的有效路径。一是定期开展全国重点湖库入湖河流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并选择在太湖、洱海等重点湖泊试点推进主要入湖河流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厘清各行政辖区面源污染防治责任。二是督促各地落实碧水保卫战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截污治污力度,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切实降低入湖污染负荷。三是聚焦太湖、鄱阳湖等部分湖库水生态系统失衡、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推进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目前在长江流域开展试点工作,流域范围内太湖、巢湖、鄱阳湖、洞庭湖、滇池等,都已纳入监测评价考核范围,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水质比较好的湖泊要保持优良,遭到损害的要想方设法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上下功夫、出实招,改善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按照湖泊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流域污染防治。全面推进落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削减入湖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汛期污染治理,力争在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二是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湖泊生态空间管控。充分利用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指导帮扶地方提炼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项目,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恢复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提升湖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三是扎实做好水华防控工作。健全完善水华防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地方切实提升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谢谢。
  上游新闻:此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入河排污口排查中发现,有的地方对直排污水问题控制不力,截污工作不到位,想问一下解决这些问题的瓶颈在哪里,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在控源截污上下功夫?谢谢。
  黄小赠:谢谢您的问题。入河排污口排查中发现,不少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有的地方由于管网底数不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渗漏塌陷情况还较为普遍,导致大量污水没有经过有效处理,就通过排污口排入环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中,有的地方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甚至不足10%,污染治理做“表面文章”;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每天上万吨污水直排,导致当地的一些重要水体,甚至是“母亲河”,变成了“纳污河”,群众意见很大。水污染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究其原因是一些地方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污染治理“重面子、轻里子”,需要真金白银投入的,比如说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滞后,没有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些问题是不能容忍的。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指导督促地方聚焦突出问题,追根溯源,加强系统治理,强化控源截污,通过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措施,大幅降低入河污染负荷。
  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磷污染综合治理,深化长江经济带和沿黄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组织开展2023年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抓紧出台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三是坚持传导压力。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谢谢。
  封面新闻:我们注意到,今年春节假期期间,生态环境部没有像往年一样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请问原因是什么?今年春节假期期间空气质量与往年相比是否有所好转?
  刘友宾: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在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发布所有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实时数据,包括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6项监测指标和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结果。同时还发布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小时和日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相应的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等。
  前天,我部通报了2023年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包括春节假日在内的整个1月份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全面分析,公布了全国及重点区域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例、六项监测指标监测结果及同比变化情况,1月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前20、后20名单,以及当月重点区域发生重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及天数等信息。
  总体上看,今年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同时,臭氧平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8%。监测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7日),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及不利扩散条件影响,全国16个省份共6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累计出现76天次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重污染天,主要分布在河南、山东、湖南、陕西、辽宁、吉林等省份。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今年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增加了全国及三大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比例情况,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发生重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及天数。目的是通过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同时,督促重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以内的目标,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南方都市报:据我们了解,总磷成为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请问生态环境部将如何推动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治理?
  黄小赠:谢谢记者朋友。刚才我介绍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有关情况,2016年“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以来,各地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另一方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总磷污染日益凸显。“十三五”期间,各地在总磷污染控制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有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从我们定期开展的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结果来看,长江干流一些断面出现总磷局部高值,汛期污染强度大。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要求“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为总磷污染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为落实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迅速行动,制定出台了《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各地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精准识别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问题及其背后的症结,因地制宜提出总磷污染控制目标及技术路径。要求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将总磷污染控制与“三磷”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工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会同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磷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长江“三磷”排查整治,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磷矿、磷化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磷矿、磷肥生产比较集中的湖北、贵州等省份,要求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规定。目前,江西、湖北、湖南、江苏等6个省份已经印发出台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紧紧围绕总磷污染负荷削减,指导督促长江流域各省落实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扎实推进总磷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落实《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持续改善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谢谢。
  南方周末:一些城市在大雨后容易出现溢流污染,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黄小赠:谢谢记者朋友。一些地方城乡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制约了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为推动解决这个问题,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去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推动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摸清汛期污染底数,精准识别平时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好,但汛期污染物浓度大幅度上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形,主要目的是厘清相关行政辖区面源污染防治责任,指导督促地方扎实开展城乡面源污染防治,着力削减面源污染负荷。
  同时,为加强对各地的技术指导,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汛期污染强度监测技术体系。选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个因子作为汛期污染监测指标,充分利用水质自动监测站、自动采样器、手工加密监测等多种手段,全面、准确掌握汛期污染强度情况。
  生态环境部利用监测数据,精准识别出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名国控断面,及时加大预警和信息公开力度,传导压力,督促相关地方溯源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强化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和分析应用,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截污治污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补齐城乡面源污染防治短板,稳定改善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谢谢大家。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